13766899538

首页 > 新闻资讯 > “医美”属医疗! 国家十一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医美”市场

“医美”属医疗! 国家十一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医美”市场

2024-08-26 09:32      点击量:275  评论(0人参与)
 

 近年来,医疗美容行业快速发展,非法行医、假货频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也逐步暴露,不少消费者整容变毁容。近日,国家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要求将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等纳入综合监管重点事项。


  隆胸手术出问题 医美机构违规超范围经营


  今年3月15号,记者曾采访了徐州市民付女士,2019年,她在徐州美特莱斯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做了胸部整形手术,但术后胸部疼痛难忍,上半身皮肤也青淤严重。付女士说:“胸部就是硬而且疼,没有温度,冰凉的。”


  等待了两年多,手术部位一直没有好转,无奈之下,付女士只好辗转多家医院就诊。


  付女士说:“医生就是说同一个问题,就是包膜挛缩了,它里面有炎症,包膜把这个假体给包起来了,所以胸部硬邦邦的,这几年就是一直里面有增生,抬胳膊都是疼的。”


  去年12月,付女士在上海的一家专科医院取出了植入的假体。院方入院记录显示:假体隆乳术后、包膜挛缩。在随后的维权中,付女士还意外发现,徐州美特莱斯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没有设立麻醉科,但是在做隆胸手术时,采取的是全身麻醉。当时的采访中,徐州市泉山区卫健委介绍:徐州美特莱斯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此前因为超范围违规经营,已经被处罚过两次。


  加强行业准入 做好合规机构及人员的公开公示


  今年2月,江苏卫生监督部门公布了13起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案例,主要集中在未取得执业许可的机构和人员,擅自开展医美美容项目方面。 专家介绍,和普通的生活美容相比,医疗美容具有"创伤性"和"侵入性"。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党委书记、激光美容知名专家林彤告诉记者:“ 医疗美容实际上它就是一个医疗行为,应该是由医生在医疗机构来完成,现在往往会出现在一些非医疗机构,比如说一些酒店、理发店、美容院,还有一些没有从业资质的,不是医生来做相关的医疗的活动,还有一些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用在患者身上。”


  此次国家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将医疗美容诊疗活动、涉医疗美容经营活动以及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等纳入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审批标准、完善审批流程、把好行业准入关口、做好合规机构和人员公开公示;生活美容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指导,倡导生活美容机构张贴"不得提供医疗美容服务"警示语。


  林彤书记认为:“《指导意见》一个是强调了医疗美容是一个医疗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它的准入,包括医疗机构的准入、包括从业人员的准入,同时还加强监管,这个监管包括了事中事后的监管,同时也包括了多部门联合的综合的监管。”


  专家提醒,做注射、手术、激光等项目,都属于医疗美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如果提供医疗美容项目,机构要在醒目位置,悬挂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要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仔细辨别。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猜你喜欢

相关评论

好评
0% 0
中评
0% 0
差评
0% 0
       匿名发表     (内容限5至200字)     当前已经输入 0
  • 暂无评论

资讯排行

热搜新闻词

产品快报